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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吧刊登規則

本刊登規則適用於結婚吧刊登服務或需求時,任何上開事項之刊登均須遵守本規則之規定,本規則並為服務條款之一部分,與該服務條款具有同一效力,違反本規則,結婚吧有刪除違規內容或刪除刊登物件之權利,且不退還任何刊登費用,並依「停權處理規範」處予停權或取消會員使用資格,若因不遵守 結婚吧 相關規定,導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會員自行承擔。。

■【第一條 服務方式】
  1. 當您同意成為結婚吧(以下簡稱為「結婚吧」或「本網站」)會員後,若有刊登服務之需要,
    僅須至結婚吧首頁→我的帳戶→會員登入自行操作帳戶功能並刊登資訊即可。
  2. 目前結婚吧僅提供商家或新人刊登婚禮服務或需求之用途,若您有徵才之需求,請至518熊班「加入會員」註冊企業會員,若有外包之需求,請至Tasker出任務「加入會員」免費刊登案件,完成註冊程序後即可使用帳戶功能服務!

■【第二條 刊登規則】

一、商家會員約定遵守事項

  1. 商家會員明瞭結婚吧僅提供網路婚禮資訊刊登服務,結婚吧無法保證商家會員於刊登期間內一定尋得需求之客戶,亦不保證應徵客戶之品質、品格、能力或其所填資料之完整與真實,商家進行篩選及過濾。商家與客戶會員間發生之任何爭議,應由商家會員與客戶雙方自行依循正當法律途徑解決,與結婚吧無涉。
  2. 商家會員不得利用不當操作方式製造假人氣、瀏覽數量、收藏數...等資訊,影響相關排序或搜尋功能之搜尋結果(經通知未改善,客服人員得不經通知,直接將該「人氣」、「瀏覽數量」等資訊全數歸零)。
  3. 商家會員所刊登之服務內容地點,如屬大陸、港、澳地區,必須註記於刊登內容內。
  4. 為保護會員個人資料安全及隱私不受侵擾,商家會員自結婚吧所取得的會員資料,僅能供自身合作聯繫有關之用途,且不得將會員之帳號、密碼提供與其他第三人,或轉作為其他目的之用,並應做好安全保護措施,如違反本約定時,商家會員除給付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予結婚吧外,另應對結婚吧所受之損失負全額賠償責任,結婚吧並有權立即終止合約關係拒絕提供本服務。
  5. 為查證商家會員之身分或資格,結婚吧得要求商家會員提出必要證明文件(如:商家會員身份證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)。結婚吧並有權建檔,於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查詢時提供之。
  6. 刊登期間,除經結婚吧事前書面同意外,如發現商家會員經營之商品或服務與結婚吧所提供之資源網站相同、或與結婚吧業務相同或類似(不以登記之營業項目為限,包含但不限於:婚禮服務平台、婚禮服務媒合仲介或委外供應業務等)時,結婚吧有權立即終止合約關係拒絕提供本服務。
  7. 商家會員刊登之內容,如依法應標示警語、需註明而未標示,或成人、賭博等商品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時,不得刊登於結婚吧網頁,結婚吧有權不經通知逕行將該廣告移除或修正。若逕自刊登而致使結婚吧被調查、追訴、索賠或處以行政罰鍰時,商家會員應負責全額賠償結婚吧因此所受之損失,結婚吧有權立即終止合約關係拒絕提供本服務。
  8. 商家會員於刊登期間,得依實際使用情況自行暫停結婚吧之刊登。
  9. 為避免會員受到困擾,商家會員經營之商品或服務若屬於:
    (1) 具多層次傳銷或保險業(不論有無依法設立登記或核備)者。
    (2) 銷售、產品介紹、業務開發、徵招加盟商或經銷商、創業或合夥等類型者。
    (3) 刊登內容與刊登人實際製作內容或服務不符者。
    (4) 刊登內容數與刊登人事業規模或項目 / 範疇顯不相稱者。
    結婚吧經審核屬實後,得立即終止合約關係拒絕提供本服務。
  10. 商家會員刊登及訂閱期間內,若有客戶會員投訴、申訴、反應、檢調警機關、媒體或民意代表揭露商家會員之行為涉嫌不法情事或嚴重不當者,商家會員同意結婚吧得暫停網路結婚吧之刊登及相關服務,或限制、調整結婚吧所提供之會員權限,直至商家會員澄清事實之日止。

二、商家、新人會員共同約定遵守事項

  1. 會員應保證其自行上傳、刊登或轉載的任何logo、形象圖、產品圖片等相關圖文或廣告,並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、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,或違反中華民國法律、公序良俗等情況。
  2. 會員保證其刊登服務之相關資訊內容,絶無廣告、詐欺、虛偽、誇大不實、引人錯誤或違反法律規定、公序良俗、或藉類似、重複刊登而有廣告之嫌、或其他違反結婚吧刊登規定等情事,且未有假借他人名義或接受他人請託予以刊登,如經查證屬實,結婚吧得有權不經通知逕行將該廣告移除、修正或終止合約關係,若因而導致結婚吧被調查、追訴、索賠、行政罰鍰時,會員方除給付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予結婚吧外,另應對結婚吧所受之損失負全額賠償責任,結婚吧並有權立即終止合約關係拒絕提供本服務。
  3. 會員不得利用結婚吧名義進行廣告或其他商業操作之行為,亦不得藉由網站平台刊登與提供婚禮相關服務無關之貼文、廣告行銷、舉辦活動走秀等資訊。
  4. 會員於刊登資訊中(方案、作品、相簿、影片、頭像...等),不可留有聯絡方式 (如聯絡電話、電子信箱、手機…等,以非規範內或非正常格式填寫、刊登或與服務無相關之連結、導外網站)。
  5. 會員應保證帳號、密碼不得轉供其他第三人使用。
  6. 會員不得註冊多個帳號進行刊登服務,亦不得有申請其他帳號從事不利其他會員行為之情事(如:使用其他帳號偽裝新人留負面評論等)。結婚吧會比對其他帳號內之聯絡電話、Email、Line ID(包含任何通訊軟體)、IP位置等,其中一項與會員帳號內資料相同,視為同一會員。
  7. 會員詢問訊息不得涉有違規內容(如留有謾罵、涉及人身攻擊、與服務無關等違反結婚吧規則之內容)。

注意:會員提供之公司基本資料或身份資料或勾選之內容須為真實,會員若為其他目的,或為獲取商家或客戶之相關資料,而冒名或提供其它虛偽不實之資料刊登,會員已涉及違反刑法第二百十條偽造文書罪、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二項、第一項之詐欺得利罪、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無故入侵電腦罪、第三百五十九條無故取得電磁紀錄罪,以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。

爲維護網站形象及品質還需請您遵守網站刊登規則,感謝您的配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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