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紗公司工作人員大遲到
拍婚紗那天結果工作人員來公司的路上發生小事故,人沒事。所以遲到了近3小時,與婚紗公司討論出的方案,當天只拍攝兩套禮服,另外兩套擇日拍攝。
婚紗公司給的補償就是贈送兩張檔案(他們沒有檔案全給的方案),擇日拍攝是一個月的平日跟兩個月後的平日,只有四天可以選擇。
老公覺得這樣很不Ok,雖然事故沒有人願意發生。但覺得這樣補償方案沒誠意。而且第二次拍攝外拍要老公出車跟開車。
請問大家遇到婚紗公司大遲到改天再拍另外兩套的時候,要怎麼要求婚紗公司在給補償呢?
不然覺得是婚紗公司的問題欸,怎麼只賠價值800的檔案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