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上儀式+迎娶午宴的時間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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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應該不在婚宴會館做儀式了,打算在婚宴會館附近找個旅館早上7:00先做儀式,然後再迎娶到男方家裡,現在有找到一個旅館離男方家車程不用5分鐘的~
可能請婚顧安排11:00左右可以進行戶外證婚,12:00-12:30開席
這樣看起來應該比較順,也不會太趕🥺
各位學姊好
請問目前決定安排在婚宴會館舉行文定迎娶儀式,但餐廳提供的時間是10:00才能開始舉行儀式,我有戶外證婚,這樣搭配午宴是不是真的超級趕⋯是否要捨棄儀式才能讓時間安排的比較不趕
有請老師算,如果在家裡做訂婚,時辰是7-9點,若在餐廳訂婚,戴戒指時間是9-10點
不打算晚宴是因為考量大部分都是外縣市親戚特地來參加,從南部來桃園😅
但我迎娶到男方家其實就是做個儀式(車子繞一圈)婚宴會館離男方家走路不到5分鐘
(娘家在基隆,不打算從娘家舉行儀式,是想直接從婚宴會館舉行儀式~)
因為這個有點焦慮,有問婚顧意見,婚顧回覆會有點趕,但是很多人都是這樣安排~
可是我又不希望讓賓客覺得趕趕趕,想說現在離婚期還有11個月的時間,想先瞭解這部分時間的安排該如何比較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