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婚後的門禁
由於職業的關係,公司不給放預定的婚假,加上輪班、週排班輪休制,以至於難以像一般人連續五天至七天蜜月……只能每次輪休見面時,陸續出去玩,以彌補缺憾。
結果,這是去了台南台灣燈會後,遇到塞車以至於超過原生家庭的門禁時間(21:00),才回到娘家,由於太累…也忘記通報會晚一個小時進家門,造成原生家庭成員暴怒,並說我之後長期住在夫家會遭遇不幸,事後可不要回來哭腰。
我回應道,我去夫家住過14天的感覺是,夫家其實不會管我與先生在一起行動後,幾點回到家;先生則是,只要我每三小時錄影回報即可。
結果,我的原生家庭依然抓狂,說「那是他們家,進我們家…就要照我們家的規矩!」
我不懂,這件事情真的有這麼嚴重嗎?由於我不肯認錯,親姐姐還因此揚言斷絕關係?
(但是我不肯認錯的原因是,親姐姐本身曾經多次如此,而我僅是初犯,就對我破口大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