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簡結婚的流程
我與男友預計今年結婚,本來只想純登記,但我這邊父母希望有個儀式及宴客。因我們家親戚人口較多,約12-15桌,男友家人口較少,親朋好友加一加頂多3-5桌,所以雙方父母初步規畫安排簡單訂婚宴,早上一個文定儀式,中午吃席,女方主辦,男方看幾桌自付。
但目前有個問題,我和男友說好要六月份登記,這陣子找前輩分享的心得,基本上先登記後宴客的話,就會是迎娶儀式+結婚宴,而非我們當初所想的訂婚宴。
請問各位前輩是否也遇過類似的問題? 如果改成辦結婚宴,有沒有儀式精簡安排的方法? 或者完成必要的禮俗即可? 還是說登記後還是可照常舉行訂婚儀式+訂婚宴,是我想得太複雜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