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都什麼時候登記?
提親完就可以登記嗎?還是宴客完?
還有一個問題是:
我跟男友是完全還沒同居過,打算結婚後住他媽媽在出租約十坪的套房,暫住一兩年有寶寶後,就要再出去找大一點的地方。
原本是打算三月提親完就去登記,但因為那間套房到六月才要整修,所以我們可能要八月才能入住
(而且當初說是要當成我們結婚的新房,可以按照我的意思整修,我想了幾天說想裝一個拉門,至少可以隔間一下廚房跟床&衣櫃太大而且舊舊的,想換一個小一點的衣櫃,結果被回說:「只是暫住一兩年,之後就要租給別人了,那樣裝修不划算,空間太小就撤掉其中一個櫃子就好」)抱歉 忍不住抱怨了一下,對於新房有點微詞😅
回到正題,如果登記完,還各自住在原本的住所,半年沒有住一起會很奇怪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