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公名下的房子裝修費算誰的?
我和先生結婚一年多,
原先因為經濟情況較不穩定,
所以選擇跟公婆同住。
工作穩定並且存到一些錢後,
原本想透過雙方爸媽贊助,
加上我們夫妻自己貸款買新房,
只是預算買不到喜歡的房子。
我公婆在台北有房(目前我們夫妻二人與他們同住),
在新北也有一房(目前租人)。
公婆看我們買不了喜歡的物件,
所以要把新北的房給我和先生住,
目前在討論裝修。
隊友覺得裝修的錢不應該由他們家全數負擔,
女方應該要幫忙出一半,
我的邏輯是房子不是我們夫妻的,
裝修錢不應該讓我分擔,
但是若是添購新家電與家具我可以全額買單。
想知道大家的想法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