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解,買完保險後發現懷孕
提問,買了保險後過三天發現懷孕了,目前我還沒去看婦產科,需要隔30天再去看婦產科嗎?
太快去婦產科的話,(如醫師判斷需剖腹產的話)保險會不會就不理賠這一胎呢?
其實業務員是老同學了,問他他是說不急的話,隔三週再去婦產科吧,但父母不太信🤣跟我們說隔一個月再去,下週是買保險的第三週了,我很想去看看寶寶有沒有好好著床長大。
通常是幾週聽得到心跳呢?如果撐到下下週,似乎有機會聽到心跳🤔❤️ ??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-
更:因為也看了網上有許多人在討論,有的保險會直接說當胎不在保險內,就算距離生產還非常久,未來也不一定需要剖腹,他就是不含在內。感覺好像存在爭議😢
補充:根據保險法第127條,「保險契約訂立時,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,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,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」。因此,懷孕後才投保,即使是非自願剖腹產,也是不能申請理賠。
投保時已在妊娠中者,不在理賠範圍,但何時開始妊娠,又無一客觀的認定依據,所以在這個點上,保險公司與保戶一直發生爭議,各家公司在理賠實務上的認定標準也不一,有以最後月經日落於投保前30日之前即予主張妊娠中,有的則落在45日之前,始予主張妊娠中,惟目前業界已採統一的標準做法,並採最寬鬆的標準,即採被保險人最後月經日落於投保前45天以前者會主張投保時已在妊娠中者,最後月經日落在投保前45天內,即不再主張妊娠中投保。
結論:我應該找一下業務員看看我的保單條例🤔🤔,上面的補充是我網路上找到的資訊。